关于会员 / ABOUT MEMBERS
业务范围
本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协调在金企业与企业之间、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,促进交流合作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;
(二)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,传递市场信息,宣传政府投资政策;
(三)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,为会员排忧解难;
(四)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,促进会员诚信经营,维护公平竞争;
(五)引导会员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守法、贡献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热心公益事业,加强企业文化建设,支持党建工作,支持青联和妇联工作。
(六)组织开展联谊活动,联络感情,沟通思想,增进共识;
(七)接受金华、温州两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,热爱商会集体;
(二)自愿加入本会,积极参加商会活动;
(三)合法经营,诚信经营,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会员入会程序
(一)自愿提出申请,填写入会申请表;
(二)经秘书处考察后提交会员发展部审核通过报理事会;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(一)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二)享有本会的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三〉享有对会工作的建议权、批评权和监督权;
(四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: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;
(三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四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设性意见、建议;
关于退会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。经工商部门核准注销登记的,自行停产、破产的企业,或不再在金华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,其会员资格自行消失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退会。